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校区优良学风先进集体及个人评选办法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》(教高(2012)4号),进一步加强我校学风建设,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,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进一步激发学生学习热情、推动学生学业进步,弘扬优良校风,促进优良学风建设,在全校形成浓厚的学习风气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评选条件
(一)优良学风学院主要内容(具体内容见考核表):
1.班级任课教师学风评价;
2.学生外语二、四级通过率;(专科二级、本科四级)
3.学生微机省二、国三通过率;(专科省二、本科国三)
4.学生挂科率;
5.学生降级率;
6.学生违纪率;
7.学生考研率;
(二)优良学风班级:
1.学习风气良好。有互帮互学、团结进取的学习风气,班干部能以身作则并发挥骨干作用。
2.学习目标明确。有优良学风班集建设计划、实施措施,有个人学习发展计划和具体行动。
3.学习态度端正。学习勤奋、刻苦认真,认真对待学校的每一个教学环节,积极采取措施提高学习质量和学习效率。
4.学习纪律严明。自觉遵守课堂纪律和考试纪律,没有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,上课及参加各类活动的出勤率高。
5.学习方法独到。善于开动脑筋,寻找好的学习方法,共享学习乐趣,在学风建设方面有创新且成效显著。
6.学习效果显著。学习成绩同比排在前1/3;英语、计算机通过率在同年级中排名前1/3;任课教师学风评价得分在同年级中排名前1/3。
(三)优良学风寝室:
1.寝室成员学习勤奋、刻苦认真,自觉遵守课堂纪律和考试纪律,没有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。
2.寝室成员善于寻找恰当的学习方法,共享学习乐趣,共同营造寝室学习氛围。
3.学习效果显著。寝室成员学习成绩均排在全班前1/3;综合测评成绩均排在班级前1/3;英语、计算机通过率高于班级通过率,或者学习成绩提高显著,由原排名在班级后1/3提高到中1/3或由原中1/3提高到前1/3。
4.寝室成员自觉遵守公寓管理规定,环境卫生整洁,无违反校规校纪、无使用违规电器、晚归等现象。
5.公寓日常检查合格率排在前列。
(四)学霸寝室:
1.寝室学习氛围浓厚,寝室成员思想道德修养好,凝聚力强,能互帮互助、共同进步。
2.寝室成员学习成绩均排名在全班前5名,或成绩均排在全班前1/3;但每人至少有一门成绩名列全班前三名或获得省级以上(文体活动除外)各类技能比赛奖项。
3.寝室成员自觉遵守公寓管理规定,环境卫生整洁,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。
4.公寓日常检查合格率排在前列。
(五)优良学风干部:
1.热心班级学风工作,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到位,对班级学风建设作出不懈努力和突出贡献者。
2.工作踏实、讲求方法艺术,善于调动班级同学学习主动性、营造班级比、学、赶、帮、超的学习氛围。
3.学习态度端正,学年无补考科目,无任何违纪现象。
4.严于律己,在学风建设中所在班级挂科率和违纪率低,班级学委或学风副班长同等条件下优先。
5.个人学习成绩同比排在班级前1/2;计算机、外语过级成绩同比排在班级前1/2;所在班级学风评价同比排在前1/3。
二、评选程序
1.优良学风学院按照每年度的7项评价指标进行排序,前两名为优良学风学院。
2.其他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,各学院根据参评集体和个人的申报材料和日常学习情况按比例初评,比例为:优良学风班集体10%、优良学风寝室5%、优良学风干部5%,初评结果在学院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学校评审。
3.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,对各学院推荐先进个人和集体候选人进行评审,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表彰。
三、表彰奖励
学校召开表彰大会对“优良学风学院”、“优良学风班级”、“优良学风寝室”、“学霸寝室”、“优良学风干部”表彰奖励。